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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倒卖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予以最高50万元的严惩。针对目前社会公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现象,《条例》在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披露所采集的信息,不得将获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不得以窃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陈为保表示,在当前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一《条例》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维护通信市场正当竞争等方面提供了可执行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952.
2012年4月8日,《河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已正式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机制,公共机构不得将获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按照规定,金融、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物业、房产中介以及其他掌握公众信息的单位,不得将获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相似文献   
953.
车亮亮 《大观周刊》2012,(26):98-99
法学研究生招生门槛的降低催生了“非法科法学研究生”这一特殊的研究生群体,而对他们的培养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针对目前这一群体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必须进一步深化法学教学改革,革新教学理念,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这一群体的培养质量,更好的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  相似文献   
95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罪名的规定,刑法第385条和第388条的罪名均确定为受贿罪。虽然这两条的罪名均是受贿罪,主体、客体、主观都相同,但两者客观有所区别。第385条的受贿罪对职务之便的利用是直接的,而且只要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即构罪。第388条的受贿罪对职务之便的利用则是间接的,而且必须为请托人谋取的是非法利益。  相似文献   
955.
随着法治观念的渗透,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立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实际状况,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保障人权的价值出发,分析了在我国建立非法证据规则需要正视的问题,进而探讨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非法证据规则应当确保的措施。  相似文献   
956.
高校作为国家开展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前沿阵地,为国家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但一些境外敌对势力通过非法宗教渗透,利用教徒、学术活动和网络媒体在高校中进行生活化、伪隐化、多样化的意识形态渗透,对高校的科学文化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校园秩序维护等方面造成了危害和不良影响,高校可采取组建专项工作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进行多方网络监管等措施抵御非法宗教渗透。  相似文献   
957.
“高利贷”活动侵害了我国金融秩序这一重要法益,需要刑法予以关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所确立的以非法经营罪规制非法放贷的模式虽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标准,但是可能造成定罪量刑的不当,存在违反刑法基本原则的问题。基于保护金融秩序法益和维护刑法内部体系协调的考虑,作者参考并研究了域外治理经验,提出了我国刑法增设“发放高利贷罪”的建议,为精准打击情节严重的发放高利贷行为,实现对“高利贷”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958.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进行了类型化规制,但其中"非法债务"并无明确定义,亟须厘清其内涵。首先,需要明晰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即国家对讨债行为的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复合法益。其次,以本罪的保护法益内容为指导,以债的理论为基础,通过文义解释与分析"非法债务"和"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关系,厘清非法债务的具体内涵。据此,亦能将高利放贷债务、赌博债务、"套路贷"债务的定性问题予以妥当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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