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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在任何一个诉讼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必不可少的,司法过程的根本规则、它的推动力量以及效力保障,都是基于“对审原则”。对审原则表达的基本思想是确保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参与,应当体现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主要适用于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之间。此外,对审原则的贯彻有赖于一系列的制度性保障。  相似文献   
32.
体育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维护公民公共体育利益的一种重要司法救济制度,已获得广泛认同。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规定,且体育公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功能、责任形式等方面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有着明显的不同,因此体育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在立法模式等方面作出选择,还需要对体育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举证责任、程序保障等具体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33.
仲裁的民间性是仲裁的生命,是仲裁制度的基石,体现着仲裁价值取向。我国仲裁制度长期无法发挥其应有价值的症结就在于民间性的缺失。只有充分认识和贯彻仲裁的民间性,才能与国际商事仲裁顺利接轨,才能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充分发挥仲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4.
乐观的司法信念是刑事错案频频发生的逻辑原因;司法证明具有或然性,而诉讼却又具有终结性,乐观司法信念依然无法适应于这种裁判悖论的发生。建立在司法证实的不确定性和确证信念基于盖然性证实是可错的基本逻辑认识,理性司法在事实认定过程中的选择必然是谨慎的。在司法证明过程中树立谨慎的司法信念,需要构建相应的司法规则和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5.
诉讼调解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调解本身也暴露出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如诉讼调解是否存在让无理一方获得不当利益、当事人是否真的享有完全意思自由、调解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理念、调解是否会导致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增加、调解会不会引发诉讼膨胀等。本文在讨论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对诉讼调解应该坚持的原则进行梳理,即事清责明原则、合法性原则、可执行性原则以及程序正义原则。  相似文献   
36.
行政公益诉讼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水平也已经成为衡量国家行政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然而,我国在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仍处于探索阶段,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也直接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因此,我们必须在立足我国法律传统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和借鉴域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步伐。  相似文献   
37.
清代的诉讼多被学者称为冤抑诉讼。民国时期冤抑诉讼在多大程度上向近现代的权利诉讼转型,是一个亟待考察的问题。通过民国三台档案,可以看到冤抑诉讼与权利诉讼的话语并存于四川基层社会,两者并非二元对立,大量过渡类型的存在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冲突与融合。要实现诉讼话语的变革,需要整个司法场域中的人们更新其常识与知识,并不能一蹴而就。通过对四川基层社会的诉讼话语变迁的研究可以清晰地看见基层社会在法制变革中滞后于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而呈现出的独特面貌。这也可以作为考察中国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内部张力真实存在的一个样本。  相似文献   
38.
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一直与环境息息相关,环境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源和先天条件。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目前,我国法律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存在诉讼范围过窄、诉讼主体不明确等缺陷。因此,有必要从建立三元制诉讼主体入手,在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完善激励措施等方面予以细化,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9.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本身带有的复杂性和性质的特殊性,加之我国现行刑法对其也无明文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和处罚结果差异甚大,刑法理论界也存在颇多争议。对于诉讼欺诈行为,在目前刑法尚未作出专门评价的情形下,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又因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具有独特性,以诈骗罪论处不足以全面和准确评价之,我国刑法应单独设立“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40.
毛昊  尹志锋 《科研管理》2019,40(4):190-202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我国专利诉讼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大量出现借助同一专利反复发起诉讼的情况。基于2000-2014年我国专利民事侵权诉讼数据,本文识别出发生过多次诉讼的专利,并进一步对其基本特征及诉讼结果进行了考察。研究表明:第一,与美国进入庭审阶段的多次诉讼发起人多为败诉不同,我国多次诉讼专利原告在进入庭审阶段后通常胜诉,尽管停止侵权诉求(取得市场禁令)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但损害赔偿金额却未与多次诉讼产生显著的正相关性(表现为负相关)。第二,我国专利诉讼案件中大量使用了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但在控制年度、产业、地区等变量后,发明专利被用于多次诉讼的倾向显著更高,这与总体诉讼样本中涉及发明的比重不高形成了鲜明反差。第三,多次诉讼专利具有地区和行业集中特征,东部出现多次诉讼专利的概率较小,制药、化学和生物技术领域产生多次诉讼专利的概率显著低于传统制造与机械行业。本文的实践应用价值和政策指向在于,通过对多次诉讼专利的分析为解决我国本土重复侵权、策略性商业维权以及可能的专利滥诉和司法逆向选择问题提供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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