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情况判决的核心在于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平衡,但由于判决的适用条件中"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概念难以判断,在此前提下情况判决的实施有可能导致公共利益被滥用,公民权益也会遭到损害。为此必须从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界定模式入手,首先由立法机关从立法上对这些概念加以界定,在此基础上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中进行解释以明确其具体界限,并且配合行政诉讼中的停止执行制度,以确保公民权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