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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一次教师竞聘上岗文化考试中,有这样一道填空题:“甲数是1.2,乙数是225,甲数与乙数的比是(摇摇),甲数与乙数的比值是(摇摇)。”一位老师是这样填写的:“甲数与乙数的比是(12),甲数与乙数的比值是(12)。”结果,第一个填空被阅卷老师打了个“×”,就是因为这个“×”,使她文化考试落后2分而下了岗。之后,大家对此各持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错,理由是比应该写成1∶2的形式,如果写成12与比值区分不开。笔者认为1∶2可以写成12。教科书里明确指出:“两个数的比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如:3∶2可以写成32。”难道试卷上的1∶2就不能写成12吗?“1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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