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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 昌平县实行农村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试验阶段、推广阶段、深化阶段。 第一阶段(1983.8~1985.7)为试验阶段;称之为“乡办乡管”教育。 1983年8月,县委、县政府在县教育工作会上印发了昌政发〈1983〉3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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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实行“乡办乡管、分级管理”之后,乡党委、乡政府成为中小学校名正言顺的领导。对此,不少校长心有疑虑,认为又多了个爱“挑刺”的“婆婆”。如何排除这种心理干扰,主动争取分级领导对教育的支持,把乡政府当作教育发展的“靠山”。这里谈两点看法。 (一) 消除“余悸” 不少校长对文革中的“贫下中农管理学校”还余悸未消。对“早请示、晚汇报、开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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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县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过程中突出了控制中小学生流失这个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县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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