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教育   2篇
  2013年   1篇
  200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中国的死者人格保护规则是通过司法解释确立起来的。死者的人格权得到确认和直接保护,同时死者近亲属因死者人格被侵害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也受到保护,这也是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在比较法上,对于死者人格既存在直接保护的做法,也存在间接保护的做法,鉴于间接保护理论无法克服的缺陷和直接保护理论的优势,直接保护理论是比较法上的发展趋势。中国正在制定的《人格权法》,应当继承中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并吸收比较法上的有益做法,对死者人格保护进行完善的制度设计,对于死者人格权中的精神性部分和财产性部分分别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2.
政治生活是古代社会生活的中心,相应地,政治权力安排影响社会各领域,罗马法律人格制度的构造亦不例外。罗马法中法律人格制度的构造是由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政治结构决定的,这种制度并非来源于个人的伦理尊严,而是家庭的政治地位。与现代民法中的个人属性不同,罗马法中的人格具有团体属性。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