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生态修复是近年来环境犯罪治理的重要议题。当前,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适用依然存在定位混乱、缺乏激励、监督不佳等问题。立足于自身性质与犯罪治理的现实追求,生态修复应定位于环境犯罪刑罚从宽之认定条件。如此定位下的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护客体、理念、性质、程序、制度方面具有高度契合性,故建议将生态修复纳入环境犯罪案件认罪认罚机制,实现环境犯罪的有效惩治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这一构想在制度层面具有现实可行性,程序上可提升诉讼效率,实体上可形成阶梯式量刑激励,同时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联动各部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生态修复的质量和效果。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