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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志耀 《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4):91-92
《知识产权法新论》成书于我国政府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国际知识产权理论和各国法制实践的许多问题均需重新审视之际。该书打破传统法学研究中仅注重知识产权实体权利建构的逻辑思维方式,在体系、内容和思路等方面都新意迭出,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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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经济、"法治"、"入世"、全球化、统一司法考试、世界经济-法律一体化等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迫使与之极不适应的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本文在论述以上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法学教育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法学教育实行法制化管理;改革法学教育体制,保留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增加且主要采用6年本硕联读制;撤消一切法学成人教育和部门法学学历教育,将法学教育统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将单科政法院校和部门院校统统并入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保证统一的人才培养质量,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等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3.
喻志耀 《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1):39-42
对于价格不明合同的价格确定问题,我国新合同法和各国民商法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无法适用,出现了立法上的缺漏,造成了实务上的无法可依,建议对新合同法第62条作三点补充解释:1.没有相同产品的,可依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或者近似产品在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类似交易中的正常销售价为可比价,确定争议产品的公平价格;2.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在合同订立时的履行地市场未曾销售或者虽有销售,但销售数量、价格,不能作为公平价格进行比较的,可依该同类产品在适当的其他地区正常销售时的可比价格确定争议产品的公平价格;3.如果上述规定均不宜适用,可以争议产品之同类产品或者争议产品本身的生产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和其他费用之和为其公平价格。 相似文献
4.
喻志耀 《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3):42-46
“注册资金担保”是我国公司制度在发展过程中走过的一段弯路,早已被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解释否定,但现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的二件司法解释所肯定,致使该解释不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而且与先前的司法解释相互矛盾,更重要的是,“注册资金担保”本身就违反法理,应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5.
喻志耀 《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1):50-56
民事归丽原则是民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学者几乎一致认为英美国家的民商法特别是合同法的归责原则从来就是严格责任原则,而且大陆法国家也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我国的民事立法也采用严格责任原则,从法理,国外法律的规定,相关判例,国外法学界的论述和相关立法技术的比较来看,结论则截然相反,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以过错责任为基础。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剽窃他人作品者仅仅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果单靠著作权法和相应的行政法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不可能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很好地保护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因此,剽窃他人作品,情节严重的,应将其纳入刑法的轨道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7.
在国外,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之所以成为防止腐败的一道不可逾越的法律屏障,是因为该制度有一道铁关:“阳光曝晒”。即除机构审查外,必须公开审查,并将结果长期保存,随时接受全体选民的监督和历史的审查。而我国现行《县(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规定》却因存在申报对象不清,申报标的错误,申报内容不公开和处罚措施落空等诸多缺陷,而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建议参考国外经验,尽快制订我国的《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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