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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阶段性目标第二学段中的习作要求明确提出:(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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