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施志勇 《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0,7(4):142-142
<语文课程标准>阶段性目标第二学段中的习作要求明确提出:(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