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缔约国报告程序是国际人权监督中至为重要的支柱,同时也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唯一的强制性程序。《公约》第40条规定的报告程序主要包含报告的内容、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和对报告的处理这三大部分。报告程序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取决于各缔约国是否采取合作的态度并自愿地、忠实地履行其义务。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