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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能够接受、存储、加工各类信息,构建和发展自身的认知网络。从认知心理学角度观察,商标是由人类感觉器官可感知的外在刺激即商标标识与消费者大脑长时记忆中存储的该商标标识代表的商品信息组成。商标的本质是人类感觉器官可感知的,以特定公共性形式存在的信息。商标的心理学本质有助于加深对商标的功能、商标权以及商标侵权的理解。商标的功能在于降低消费者的心理认知成本,商标权在于维护消费者正常的心理认知网络,而商标侵权则不当干扰了消费者正常的心理认知网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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