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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党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7,(1)
中学文言教材中,用作指代性副词的“相”字,因语言环境不同,在句中充当的成分和表示的意义,就较为复杂,不易分辨。为此有必要弄清其使用规律。首先要弄清主语中对动词谓语起施事作用的主体事物的单复数。 1、主语中若有两个主体事物作动词谓语的施事者,则“相”字表示两个主体跟动词谓语之间的种种不同关系,充当状语。例如: ①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石钟山记》) ②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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