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200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以下法律缺陷:竞争行政执法主体多元混杂,竞争法律条文弹性、模糊,法律规范所涉及的范围与内容封闭、滞后,竞争执法手段不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其实施效果,亟待以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予以完善.而克服这些基于法律缺陷而产生的实施障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修改有关竞争执法主体的规定,克服多头执法弊端;解释和细化竞争法的模糊条款,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完善竞争法一般条款的规定,依法追究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竞争执法手段与处罚规则,体现应有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