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199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唐律向称有唐以后历代法典的模型,其司法机构的设置也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唐朝中央设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刑部掌刑名,大理寺管审判,御史台司监察,后世大都沿袭这种“三司”机构的设置.元则不然,元中央虽也设置刑部、大宗正府、御史台三大机构,然除御史台职能基本同于唐的御史台外,刑部和大宗正府的职掌则大异于前代.近年出现的《中国法制史》著作,或将元代的大宗正府与唐代的大理寺牵强附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