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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良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7,(Z1)
"引证法"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找到确切的理论根据;二、对理论根据加以分析,使之与论题充分联系起来.这第一个因素可称之为"引",第二个因素可称之为"证".许多学生对于"引"是颇费心机的,但对于"证"则往往失去警惕,只"引"不"证",犯了"观点加引语"的毛病.我们的教科书对这一点也有所疏忽.高中语文第三册《论证的方法》一文,对"引证法"的介绍有两段文字,对"引"可谓言之甚详对"证"的说明则极为薄弱.这可能给学生造成错觉:"证"似乎不太重要.在运用"引证法"时,找到确切的理论根据是可喜的,但论据本身只是一种材料,它不能代替论证.缺乏论证,文章势必苍白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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