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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汇》2009年第8期刊登这样一则报道:某省某市一初一女生因与同桌上课讲话,被老师罚写检讨。据称,写检讨是这位老师所在班级的“班规”:不管犯什么错误,都要在检讨书中一遍遍地辱骂自己不该犯错,并保证下次不再犯错。该女生已被罚写过10多次了,终于不堪忍受如此的羞辱而跳楼自杀身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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