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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天辉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97-101
明代继承完善了前朝的登闻鼓制度,明确规定了登闻鼓案件的受理时间、受案范围和审理部门等内容。登闻鼓制度对平反冤假错案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时代及其自身制度的局限,并不能完全杜绝冤狱的产生。 相似文献
2.
魏天辉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7(6)
为加强皇权,明太祖延续历代设立诏狱的传统,于洪武年间设立诏狱.明成祖以后由北镇抚司负责诏狱的日常管理.诏狱主要关押涉及重大案件的官员,其管理相对严密.由于诏狱犯人所涉及案情重大等因素的存在,诏狱犯人长期滞留狱中,形成诏狱淹滞问题,尽管采取种种措施予以缓解,但收效甚微.诏狱的出现破坏了正常司法秩序,常常被宦官所操纵,给明代政治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魏天辉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1):140-143
明代京官俸禄收入微薄,不足以维持生活,赏赐和柴薪银便成为弥补京官俸禄不足的一个主要俸外合法收入,但是由于赏赐主要涉及上层京官,额度不大;柴薪银数额也不大,仍不足以改善京官们生存状态,因此京官们开始寻求俸外非法收入.其中主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实现:贪污受贿,占田匿丁,以权经商. 相似文献
4.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遗嘱继承规定,对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明显不足。应该建立特留份制度,完善我国遗嘱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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