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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学全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6,28(1):53-5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传统“实体化”的社会观,到马克思“以人为中心”的社会观,再到我国“以人为本”的社会观,人的主体地位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演变过程。当前,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能真正确立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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