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科学研究   1篇
  201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国土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后,予以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笔者就如何推进储备土地前期整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