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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才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8(1):64-65
哲学与政治具有复杂的关系。它们分属不同的领域,各自都具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性和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而彼此具有异质的性质,并且就此而论都有自己发展的内在逻辑,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虽然是“相对”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物。同时,哲学与政治之间的联系也是显而易见的。哲学不仅具有学术意义上的科学属性,而且具有政治属性,属于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哲学的这种意识形态性质,是其价值性的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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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社会状态是人类古已有之的一种大同社会的理想。在我国古代文化和哲学思想中,就不乏有关和谐的观念和对和谐社会状态的憧憬。《易经》所谓的“保合太和”,孔子所言的“致中和”,道家主张的“合异以为同”,惠施宣扬的“汜爱万物,天地一体”,《春秋繁露》所载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以及张载所径直表述的“天人和一”,如此等等,表明和谐观念向来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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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才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4(3):22-22
“和谐社会”的提出,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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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才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0(1):1-7
马克思哲学对以往旧哲学的变革首先是从本体论的变革特别是从本体观的变革开始的。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实践活动的特质的揭示实现了对本体观的变革,创立了一种以生产力为基础的实践本体观。马克思对传统本体观所实现的这种变革的意义在于,它使人们对最高统一性的追寻由形而上的超验世界返回到形而下的经验世界,从而为人们自身超越性和自为性的实现指出一条现实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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