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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记载韦协曾任秦州刺史,新刊布的《韦协墓志》则作“泰州”.结合《韦协墓志》《旧唐书》《薛氏墓志》等资料来看,隋代确实设置有泰州,《隋书》韦协传的记载有误.隋代泰州可能设立于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罢废于炀帝大业三年(607年),下辖有蒲坂县;它的设立、罢废与周边州县一样,是当时政区统一调整中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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