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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衍宏 《教学研究(河北)》1985,(1)
教学过程是人们认识过程的特殊形式。它的基本特点是学生在教师传授和指导下,用较短的时间,从书本上获取人类长期积累的大量知识,并培养各种能力,使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它要使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训练科学思维能力,发展智力,培养开拓式人才。因此,这就规定了教学过程的真正含义是教师教导学生如何获得知识和发展能力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目前教师在课堂上讲授仍是一种主要手段,教师是起着主导作用。然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教完全是为了学,学生能否真正达到学习的目的,与学生的自学能力有极大的关系。因此我认为大学阶段的学习,应以自学为主,教师讲授为辅,使学生逐步达到无师自通、触类旁通的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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