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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民政职能经历了从宽泛到稳定、从附属到主干、从零散到有机组合的变迁,其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社会服务职能不断得到强化.民政职能变迁反映了国家权力的不断收缩和社会权力的有序扩张,不仅受到路径依赖、制度环境、体制精英等的深刻影响,而且也遵循了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民政职能将更加突出社会服务功能,并推动我国治理方式从统治型管理向服务型治理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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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喜堂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9(4)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的社会救助由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为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我国传统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发展为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我国这样一个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仅大大提升了社会救助的政治地位,强化了政府责任,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实现了从人性关爱到维护权利的转变,凸显了政府在维护公民基本生活安全方面的责任.在保障的功能上已经开始从"生存保障"向"生活保障"转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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