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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先园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1):109-111
刑事预审程序体现了审前程序的司法性,是诉讼程序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构建刑事预审程序:制约国家公诉权的滥用,消弭起诉便宜主义的局限,彰显保障人权的彻底性,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旨,消解控审关系的内在矛盾。 相似文献
2.
葛先园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5-58
国家理性是诠释民生建设中政府职能外包之正当性的有力工具。功利性的国家理性属于目的理性的范畴,它"见风使舵",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规范主义的国家理性,在公法视域中通过把自身具化为"政府固有职能"的概念而呈现出来。我国民生建设中许多政府打算做的事情,超出了"政府固有职能"的范围,须外包给社会组织来完成。 相似文献
3.
葛先园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5):71-74
许多国家的宪法或者权利法案对被剥夺自由的人的尊严的待遇标准没有规定。其底线标准禁止酷刑,基本标准禁止虐待行为,最高标准提供符合人的基本需求的监所环境。确立被剥夺自由的人享有尊严待遇标准,有利于体认任何情况下公权力都要尊重人性尊严,探究我国宪法因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道,完善我国部门法(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剥夺自由的人尊严待遇。 相似文献
4.
葛先园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11):107-110
我国台湾地区“健保法”规定了补充保险费制度,其被质疑仅是为了扩大健保基金量,无视中低收入户等特殊境遇者,有“违宪”之嫌.补充保险费制度招致“违宪”争议,与其基础行为的“脆弱合宪性”有关,但补充保险费制度尚未断裂该“脆弱合宪性”链条,仍具有“合宪性”. 相似文献
5.
葛先园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3):47-49
法学专业教育,既是职业教育,又是公民教育。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育方式,应辅以模拟法庭演练这一实践环节。模拟法庭演练以训练法学本科生的法律思维为核心,全面实现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模拟法庭演练实践教学应该包括庭审观摩、科学分组、精选案例、模拟开庭、讨论总结等过程。 相似文献
6.
葛先园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8):22-26
立法创制权与复决权合称公民直接立法权,具有权利权力的双重属性,是权利权力的复合体。公民直接立法权行使的法律效力与代议立法同质,具有权力属性;公民是否参与直接立法,取决于每个公民的自由选择,具有权利属性。公民直接立法权是权利的原始形态和现代形态,契合了规范个人主义方法论,使每个公民真实感受到自我主体性;可以制衡立法机关的立法,有利于公民权利信任国家权力之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7.
葛先园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4)
法学教育通常奉预设性教育为圭臬,以培养法科学生的预设性思维,这是必要的。不过,法学教育不能止步于此,还必须大力培养法科学生的生成性思维。焦点事件是各类社会纠纷的聚集地,其法律适用不可能仅是法教义学方法下的演绎或类型化,须运用多维思维才能解决这些纠纷,因而,在课堂上研讨焦点事件能培养法科学生全面思考问题的习惯,使他们养成生成性思维,进而提高他们未来适用法律的能力。此外,焦点事件中社会纠纷的复杂性对所要适用的法律规则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在课堂上研讨焦点事件能使法科学生对何谓良善之法有更深刻的理解,这有利于培养他们的“立法者”素质。 相似文献
8.
葛先园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4,(4):85-88
法学网络实验教学系统(LETS系统)具有很多优势,综合利用LETS系统,能弥补传统法学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诸多不足之处。利用LETS系统的体系完整性,可以训练法科学生的预设性思维;LETS系统的时空开放性和项目自主性,使之成为培养法科学生生成性思维的平台;利用LETS系统排列组合庞杂实证素材的便捷性,能够锻造法科学生的自然科学式的实验思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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