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某城市出现的家长领着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到夜市上卖唱的怪现象,使我感到深深不安,特别为这些孩子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而痛惜。作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我要敬告这些家长:莫要因小失大,误了孩子一生的前程!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第一任教师,担负着教育和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神圣职责。为人父母者,应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尽职尽责。首先,应依法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十三四岁的孩子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时期,让她们弃学卖唱或占用大量课余时间从事这样的活动,势必使她们荒废学业,即使挣得几个小钱,岂不是因小失…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普及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自1986年颁行以来,已经五年了,五年来,“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一法一条例”刚刚颁布,省人大和省政府就联合召开了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座谈会。1988年省人大、省政府又联合召开了实施《义务教育》情况汇报会。省领导同志还参加了义务教育检查评估和中小学五项督导检查工作。不少地市县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到学校调查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