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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灵梅 《小作家选刊(小学)》2011,(12):70-70
“欣赏·评述”是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四个学习领域之一。“欣赏·评述”领域是指学生对自然美和美术作品等视觉世界进行欣赏和评述,逐步形成审美趣味和提高美术欣赏能力。《课程标准》指出:“欣赏·评述学习领域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努力激发学生的主体精神,克服以往以教师讲述为主的弊端,积极探索教学方式的多样化。”传统的欣赏教学,学生不知道怎样欣赏,更不知道怎样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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