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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对《古代汉语》选的几个注释提出了异议,认为《晋灵公不君》“莫之继”中“之”应释为“第一人称代词,我们”;《齐姜劝公勿怀安》中“岁”的本义当为“肢解(人或牛作祭牲)”;《齐姜劝新华通讯社勿怀安》“瞽史之纪”中“瞽史”应释之“偏义复词,义偏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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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焕美 《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2002,(2)
古代笑话是民间口头文学形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本文主要从语言体式、语音、语法、修辞 等角度分析了古代笑话语言的一些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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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焕美 《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1999,(3)
本文对《古代汉语》文选的几个注释提出了异议,认为《晋灵公不君》“莫之继”中“之”应释为“第一人称代词,我们”;《齐姜劝文公勿怀安》中“岁”的本义当为“肢解(人或牛作祭社)”;《齐姜劝文公勿怀安》“瞽史之纪”中“瞽史”应释为“偏又复词,义偏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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