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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工程造价审计,都是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的,属于事后审计。在这种审计模式下,出现了审计滞后性严重、审计难度大、审计监督权力发挥的空间小、审计结果缺少法律支持等问题。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些矛盾,笔者认为关键就是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工程造价的事前、事中控制,改变旧的审计模式,大力发展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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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施工企业在工程量变更签证的过程中,瞒减虚增工程量的现象比较严重,而且有些方法还十分隐蔽,这就给我们的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而要想提高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质量,就必须要落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结算中的工程量变更联系单进行有效的审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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