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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在经过2000年的修订之后,其体系更趋全面和完善,认为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重心在于预防和监督而不在于事后的救济,更为重要的是,这部法中的一些条文中充满了竞争法思想,它们将在我国公平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将就其第11条在限制地区垄断中的作用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2.
李海涛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3):39-41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模式及其保护利益多重性的特点决定了许多法与《产品质量法》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必须兼顾《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的适用条件,处理好《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的竞合,才能实现《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 相似文献
3.
李梅花 《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3,(Z1)
产品质量法中"产品"定义的确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国对于产品定义的确定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旨在产品定义的确定其必要性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周新军 《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1,(2)
本文对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产品、缺陷与瑕疵、损害、生产者与销售者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与矛盾,并对有关概念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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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闻出版总署对加强图书质量管理一直十分重视,于1997年颁布《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经过几年的实施,发现该规定法律依据不足、内容繁琐、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2004年初起草修改稿,新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于2005年5月1日起实施。这对提高图书出版质量、强化图书质量管理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现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政府在解决经济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时的诸多行政措施,同时将本属于私法的规范纳入其中。这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管制经济的特征和政府干预经济中的依靠行政手段治市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定式。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未来产品质量法的完善,应该定位于经济法的特征和解决市场失灵,矫正企业交易行为外部性的作用上。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在经过2000年的修订之后,其体系更趋全面和完善,认为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重心在于预防和监督而不在于事后的救济,更为重要的是,这部法中的一些条文中充满了竞争法思想,它们将在我国公平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将就其第11条在限制地区垄断中的作用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仁元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7(1):125-129
产品责任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是受到产品缺陷损害的一切受害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产品责任的义务主体主要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在特殊情况下,还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的制造者,但不包括产品的设计人、运输者、仓储者和受害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