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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战前后台湾农业发展的更完善资料,再次检验了《佃农理论》有关台湾的实证分析,在判决性地证伪张五常理论假设的同时,意外发现:1945~1956年间台湾农业的高速发展,不过是二战后农业修复期的正常现象,与1949年开始的土地改革并无因果关系;然而出于不同的目的,张五常与其所批判的土地改革支持者,却利用这一正常现象上演了一出精彩绝伦的罗生门。但更意想不到的也许是,台湾土地改革本质上只不过是科斯定律在现实世界的一个真实试验而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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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家选刊(小学)》2008,(10)
一个城市里的有钱人,到乡下收田租,到了佃农的谷仓,有钱人东看看,西看看,不知何时把心爱的怀表弄丢了。有钱人心急如焚,佃农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去把村里所有人找来搜找怀表。翻遍谷仓,但是怀表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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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m Trillin 《少年文摘》2008,(7)
福勒是美国一个黑人佃农的儿子,从小就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生活异常清苦。福勒的母亲是一位不寻常的女性,在六个孩子当中,当她发现福勒有很好的资质时,就经常把他叫到自己身边,有意识地向他反复讲述一个道理,那就是:命运无轨道。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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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怀林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4)
永佃权是从封建租佃关系中发展出来的,以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永佃权就是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是农民的人身地位提高以后,通过斗争获得的。江西农村的永佃制租佃关系,始见于宋代,盛行于明清,民国时期依然存在。永佃制的租佃关系有利于生产发展,也会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中产生“二地主”。在封建制度下,永佃制引发出经营土地者,却不能减轻佃农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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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生民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5)
本文主要说明汉代地主在农业上使用佃农比奴婢经济效益好。由于使用奴婢成本高、生产积极性差,所以从事粮食生产一名奴婢一年的收入约为使用佃农的36.4%。并由此推算出使用佃农、奴婢收回垫资(成本)的时间为1比25多。在上述情况下,汉代农业中使用奴婢的经济成份是发展不起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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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明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4(4):98-102
中国封建租佃关系到近代发生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即出现了带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分益雇役制。分益雇役制在我国北方河南、山东、河北、内蒙、陕西北部和我国东北地区的盛行,是北方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相互作用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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