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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时间     
《学子》2009,(12):43-43
甘露姐姐: 我是一名高三的学生,无意中看到了一段黄色视频,使我念念不忘。放假时,爸妈不在家时我总想看,而且没克制住,边看边手淫。其实我不是坏学生,中考加上体育30分,总共640多分,在高中也在550分上下,我只是想改掉这个不良嗜好,像雷锋说的“做摆脱低级趣味的人”,可那些图片、动作经常出现在我脑海。  相似文献   
2.
16岁的小东,1.7米高的个子,两道浓眉,看上去很英俊。从小学到初中,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位于全年级前两名,备受老师和家长的宠爱。由于学习成绩优秀,初中毕业后顺利进入县城一所重点高中学习,并且被安排到尖子班。可是升入高中后的半年多以来,  相似文献   
3.
曹文龙 《家教指南》2007,(10):19-21
生活中,父母们是否发现孩子常有这样的举动:男孩用手玩弄阴茎;女孩伸手摸外阴;有的孩子在突出的家具棱角上摩擦生殖部位;有的骑在某种物体上向前和左右扭动身体;有的将物品塞进  相似文献   
4.
马老师: 我遇到了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儿子今年13岁,暑假后该读初一了.最近,我发现儿子有手淫行为!好嘛,这可把我吓坏了.请您帮助我,告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发廊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时存在较大争议,导致不同法院对此类案件作出有罪、无罪两种不同判决。学界对此问题同样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从同一法律概念在不同部门法的语境中可能存在不同含义,以及以社会危害性作为依据不具备衡量属性并且从刑法解释的一般理性的角度而言,提供手淫服务不应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识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不同主体在认定此问题时分别采用了行政法思维模式与刑法思维模式。而由于两种思维模式在思维特征、适用范围以及逻辑线索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因而如果不加区分地适用就会导致不适当的甚至是错误的结论,在对刑法问题进行思考和认定时应适用刑法思维而非行政法思维。  相似文献   
6.
王兆福 《少年月刊》2012,(Z2):24-25
  相似文献   
7.
苏爱秋 《山东教育》2004,(36):37-37
学龄前儿童玩弄性器官的行为十分普遍,在幼稚园、托儿所或家庭中,只要多关心孩子的睡姿,不难发现约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有此行为,但是,成人绝不可以有色眼光来看待孩子们的性游戏,更不宜用手淫的字眼来形容孩子玩弄性器官的行为。幼儿这种行为与成人的“性趣”不可相提并论,  相似文献   
8.
9.
刘凯 《高中生》2009,(1):66-66
性的成熟是青春期到来的显著标志。它不仅引起了中学生生理上的变化.同时也给中学生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由此而引起的心理疾病也时有出现.影响着中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本专题特别针对中学生做性梦、早恋和手淫这三大问题进行分析.以帮助同学们了解它们.正视它们。  相似文献   
10.
问:我女儿今年8岁,有件事令我烦恼不已,我发现她小小年纪竟有手淫的行为!初次发现时,女儿才5岁,独自玩耍中,会把小手伸进内裤触摸自己的外阴,脸上还显出很专注的神态。我严厉地阻止过几次,告诉女儿"那地方不能随便乱碰,否则会被别人耻笑"。她每次答应得好好的,可过不多久,我又发现她在偷偷地手淫。后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揍了她一顿。还用尺子敲打她的手背,希望通过惩罚,让她记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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