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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诗经》必讲“六义”,讲“六义”必讲赋、比、兴,而讲赋、比、兴者,当以朱熹的观点为正宗。朱熹解释赋、比、兴,只立观点,不做阐述,而后人又要尊之用之,所以不得不对他的观点补充释义。他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后人先是纳闷:“难道随便拉个‘他物’就可以引起下文吗?”但接着就发现,原来每首诗的“他物”和“所咏之辞”之间都存在某种联系。这一点,朱老夫子可没有说透。他说:“比者,以此物比彼物也。”这个比怎么个比法,此物与彼物之间的联系怎样建立,这个问题朱老夫子又未阐释。后人经过研究又有发现:原来比的内容是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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