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篇
  免费   0篇
教育   6篇
信息传播   1篇
  2022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4年   1篇
  200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013年10月25日修订的《消法》增加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缺陷产品召回、七天无理由退货、公益诉讼等新的重要规定,不仅充实和细化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也加大了市场经营者家电企业的经营责任。本文对家电企业在《消法》新修内容施行后将面临何种影响作简要预测分析,以期能给家电企业遵循新《消法》的立法价值和精神提供指引,助力于我国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被视为新《消法》中的"明星条款"。正确适用无理由退货权,可从网购合同中无理由退货权的性质出发;考虑无理由退货权的商品范畴和经营者范围,以明确该权利实施的条件;消费者对"不宜退货"的商品应进行合理确认;经营者在订立格式条款时,必须通过必要的途径以尽到严格的提请注意义务;而且,应完善"商品完好"的判断标准以及确定"冷静期"。并在此基础上,应严格限制无理由退货权的行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相似文献   
3.
《视听界》2009,(1):16-17
2008年9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八成被调查消费者认为目前的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夸大虚假、假冒伪劣几乎成为电视购物的代称。11月初,广电总蜀点名批评“睡睡瘦”等多个电视购物产品,并责成各家电视台停播相关广告。40多家电视购物企业在北京聚会,共同发布了《中国媒体购物行业诚信公约·北京宣言》,向社会作出“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诚信承诺。  相似文献   
4.
全球性的消费者运动于二十世纪进入全盛时期,各国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及制度也逐步确立及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意旨在于对消费者群体的倾斜性及优先性保护,鉴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双方在进行消费行为、履行消费合同的过程当中信息分布难以有效实现信息平衡的现实情况,当前世界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趋势普遍要求以经营者履行信息告知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本文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营者告知义务规定上的不完善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关于无理数,同学们刚学习时,容易产生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本文归纳常见的认识错误如下,供同学们参考。1.无限小数都是无理数。  相似文献   
6.
《宜宾学院学报》2017,(9):29-35
作为对传统民法意思自治的悖反与突破,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其正当性基础备受学界争论。超越传统的信息不对称,无理由退货的正当性基础应是消费者严重非理性决策为表现的能力不对称,在此基础上,法律明文列举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之适用范围可以被适当扩大。随着非理性主义逐渐取代理性主义,消费者严重的非理性决策可能成为消费者法律的又一有力立法依据。  相似文献   
7.
以一个垄断型制造商为研究对象,构建了允许无理由退货时的产品线选择模型,并与不允许退货时的模型对比,探讨了无理由退货服务对产品线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当产品与消费者偏好匹配概率较高时,无理由退货服务对双产品策略有正面影响,匹配概率较低时有负面影响,匹配概率极低又允许无理由退货时应放弃实施双产品策略。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