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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坚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3):118-121
皇木采办是明代社会的重要内容,商人是明代皇木采办的重要力量。商人对皇木的采办开始于正德年间。商办采木出现的主要原因有补救官办采木的弊端,繁荣的市场为商办采木准备了市场条件等。商人从官府领取一定的经费后自行招募人力,进行采办。采木过程包括勘查和砍伐。由于采木地区的恶劣条件以及商办采木本身的弊端使得商办采木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商办采木实质上是一种加于商人的封建徭役。它给当时的社会和生态环境都带来了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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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木(楠木)采办,是指朝廷为修建宫殿、陵墓及园林等皇家建筑而进行的优质建筑用材采办。明清两朝以皇木采办规模大、过程难及影响深远而备受关注。目前,学术界对明代皇木采办问题已有专门研究,如李志坚的明代皇木采办研究。本文通过整理相关历史资料,对清代皇木采办的基本情况作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并简要分析了其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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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所谓楠木的自然分布区,是在明清时期形成的。但在这一自然分布区内,目前很难见到天然楠木林,仅见的小片天然楠木林又因“表现面积不够”,而难于作为—种森林类型被记载。这就难免发生以下误会,或者认为楠木林实际上已不存在;或者认为只存在以楠木为主的常绿阔叶林;或者只认为历史上存在的是楠木与别的树种形成的杂木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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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是明代皇木(主要为楠木)采办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形式有三:官办采木、商办采木和土司进献。前两种为主要途径,第三种的数量很少。宫办采木就是官员直接参与负责皇木采办的全过程:商办采木就是政府利用商人的力量采办大木。皇木采办包括采办的形式、采木的过程、大木的运送、贮存和利用等多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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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坚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6):44-47
皇木采办是明代社会的重要内容。皇木采办的方式有三:官办采木、商办采木和土司进献。前两种是主要途径,实质上,它们都属于封建徭役。土司进献的大木数量很少。这三种采木形式都有一定的弊病,这使皇木采办对当时的生态环境和社会都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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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黔北皇木采运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季君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8,10(6)
黔北地区自古素有“宜林山国”之称,在明清时期,由于朝廷大规模的修建宫殿、建造园林、营建陵墓等所需,屡次对黔北地区的楠木等名贵木材进行采运,导致黔北地区的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为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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