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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梅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9(4)
挽歌《蒿里》从东齐俗谣到乐府礼乐形态的转变,这一过程的实现既是汉代礼乐建设行为的主动赋予,同时也依赖于它本身所具有的挽歌文化内涵.古礼制规定士大夫、庶人葬不得起坟或植树,现实中坟冢累累、野草蔓连的墓地景象,即田横门人所唱“聚敛魂魄”的“蒿里”.汉武帝时致力于礼乐建设,田横门人的挽歌采入乐府,为区别死者的身份等级,由李延年分为两曲,规定将《蒿里》用于平民葬仪,可见《蒿里》自身内涵与汉代礼乐文化之间的内在关联性是《蒿里》进入官方礼乐形态的关键因素,经由礼乐文化功能的实现开启挽歌音乐发展的序幕,进一步确立它在乐府挽歌传统中的地位.挽歌《蒿里》足以启示我们对乐府诗的传承与确认机制及其实践路径的相关思考.后世游离了《蒿里》产生的具体文化语境,以“高里”、“下里”视同“蒿里”,事实上,“下里”指下层百姓所居的“贫乡贱里”,“下里物”指民间出产的殡葬用品,先秦楚国流行的《下里》之曲指民间俗谣.至于汉武帝封禅所至的泰山支脉“高里”山,确实与田横挽歌《蒿里》无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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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伟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6(3):83-85
从对后世文人挽歌诗的影响方面来说,《薤露》、《蒿里》要比《虞殡》、《绋讴》大得多。挽歌诗实际滥觞于《古诗十九首》十三。大量的挽歌诗中都或多或少用这种方式表现出了对丧葬礼俗的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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