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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大概都知道,劝秦始皇下焚书令的李斯,后来自己也死得很惨。在秦始皇暴毙后,是他和赵高密谋,拥立胡亥为秦二世皇帝。可是后来他又和野心勃勃的赵高发生矛盾,被赵高诬告为“谋反”,关人大牢,“榜掠千余”,李斯迫不得已,只好认罪。按照当时的法律,这样的案件要经过皇帝派出的使者复审才能定案,李斯满心希望能够在秦二世派使者来复审的时候翻案。可是赵高比他更精明,预先派了太监冒充秦二世的使者前来复审,李斯不知有诈,喊冤翻供,结果是招来一顿毒打。反复几次后,李斯不敢翻供,结果在真的秦二世使者来复审时,还是认了这个死罪罪名。终于逃不脱被“具五刑、夷三族”的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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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扶苏作为秦帝国的皇长子,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理应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最后却落得自杀的结果。试从主客观两方面来探究其与王位失之交臂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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