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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无辜青年顿成“杀人恶魔”。秦艳红今年32岁,6年前,他因涉嫌杀人被警方批捕,随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然而,在看守所羁押4年后,他并没有走上刑场,而是被安然无恙地送回了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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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鹏仿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2)
本文从轻罪辩护既是辩护人的职责所排斥的,又是辩护的功利性所包容的这一悖论出发,揭示出轻罪辩护的悖论是职权主义审判方式的必然产物,这一审判方式还会导致辩护人演绎成控诉人的逻辑怪圈的出现。要想走出轻罪辩护导致的悖论和逻辑怪圈,必须确立新的审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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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丽娜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30(4)
通过分析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超期羁押现象,可以发现现行羁押制度的非程序化是其产生的原因之一.因此,羁押制度的程序化对于消除超期羁押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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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淮涛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110-115
轻罪化已成为我国当前刑法罪名规制体系及司法适用的一种客观现实,这一现实是对积极刑法观的贯彻。积极刑法观以法益保护原则为前提,其与刑法谦抑性精神存在本质契合,其主张具有实质合理性。轻罪化趋势的出现蕴含着巨大的理论与制度价值,但其价值实现需要我国刑法规制与适用的多维度调试与转型,包括刑法规制体系的健全、前科消灭制度的增设、刑法适用的优化等。 相似文献
7.
刘箭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人权保障是国家和谐稳定和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被关押人员的民事权利由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更容易被人们所漠视。应秉持法治理念和人权保障意识,结合中国国情,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障机制,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民主和法制进程。 相似文献
8.
蒋剑华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4,(5):54-56
非羁押诉讼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诉讼基本原则,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推进非羁押诉讼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标准把握不统一、非羁押诉讼的配套措施保障不力、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加强对非羁押诉讼案件的监督、调动执法主体积极性、强化对非羁押案件的释法说理等途径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未决羁押在我国已经是一种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由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导致未决羁押司法审查的缺失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未决羁押制度进行完善,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让中立的司法机关对羁押的根据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将未决羁押纳入司法控制的范畴,赋予被羁押者对羁押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权利,利用司法权来保障被羁押者免受非法羁押。 相似文献
10.
柳鹏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6):64-68
审前羁押制度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强制措施,虽然我国强制措施体系中并未确立与之直接对应的措施,但有中国特色的拘留与逮捕在某种意义上被认为就是中国的审前羁押制度。在分析审前羁押制度的基础理论之后,提出了修正中国审前羁押制度的思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