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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铭金纪法"是中国先秦时期尤其是青铜时代法制传承的重要方式,主要体现为商周时的"器以藏礼"、春秋时的"器以布法"、战国时的"物勒工名"等.伴随着铁器时代的来临,法律纪事呈现"金石并重"的局面,这意味着持续800余年的"铭金纪法"传统的衰微和更具有生命力的"刻石纪法"法制传承方式的勃兴."镂之金石"的中国古代法制传承的传统,因此确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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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的记者之路走到第七年。我在职业生涯的记录中,刻下三个标签。多么不平凡的一年。相信无论还要经历多少岁月,只要稍一回望都无法略去某些深深铭刻在人生中的痕迹——一年来奔走在那几个惊心动魄的现场,每每看到同行都有空前的激动和亲切;因为穿过这其中的每一段时空,我们都需要前所未及的勇气、坚韧和激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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