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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望秦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3(5):687-689
唐代处斩死因犯,一般仍沿前代旧规,在闹市区行刑。但唐肃宗后,除在长安城两市之处,又在独柳树处斩死刑犯人,迄至唐末迁都为止。为何要设此刑场?经考证独柳树处在长安城的皇城西南角丁字路口上,凡被斩于此都均属政治要犯,有儆诫百官、以防效尤的政治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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