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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引入行政诉讼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但同时也存在着由谁承担律师费、是否适用于所有程序等问题。在正视问题的基础上,在行政诉讼中规定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该制度仅适用于部分程序、对配套制度予以完善将有助于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高校不断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重视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就业现状,坚持理实并举的原则来切实加强法学的实践性和可操控性。本文针对这一教学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对其指导下的模拟法庭教学、诊所式法律教学等进行了评述。 相似文献
3.
律师执业人身权是律师一切权利的基础。律师执业人身权保障问题对于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我国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律师执业人身权得不到保障的原因进行剖析。提出从立法上赋予律师拒绝作证权、刑事辩护豁免权,强化律协维权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人文意识等方面来加强律师执业人身权保障。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律师实践中,青年律师的现状和发展困境不断凸显。要有效地解决青年律师在生存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可采取从立法上提高青年律师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加强扶持,青年律师加强自身修养等对策。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理应在"平等武装"、"平等对抗"的基础上推进,为此必须保障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实有权利。我国现行法律虽从人身权、参与权等角度对上述人员的权利予以保障,但仍与国际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且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足。为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司法审查、律师帮助等制度,以维护处于公权力羁押之下"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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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 《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6,22(4):23-25
目前中国律师业地区发展不平衡,律师制度不能保障律师充分发挥作用,律师政治地位低,致使律师的作用十分有限。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中国律师怎么办,国家设置什么样的律师制度指导律师发展,是急待我们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把我国建成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就应该考虑吸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改变目前不利于律师业发展的现状,健全完善中国的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8.
蔡晓荣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7,(1):52-56
外籍律师作为晚清时期中国境内的一个特殊法律职业群体,其对华洋纠纷和诉讼的参预活动,具有明显的职业化趋向。这种职业参与,一方面有利于华洋纠纷的解决,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西方法律对极中的粘合剂;另一方面,他们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中国法律生活中的出现,同样也加深了国人对律师功能的体认,有利于国民权利观念的激发,并为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建构提供了良好的垂鉴。 相似文献
9.
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在我国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目前国内各界人士对其认识仍存在较大分歧。本文从法律援助的概念和性质、律师社会角色的定位等角度论述了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同时,对实现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的途径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龚汝富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94-101
江西近代法律人经历清末留日学习法政,民初兴办法政专门学校两次求学高潮后,已形成较为庞大的职业群体,基本垄断了地方司法行政的主要社会资源.但因为个人事业经营路径迥异,使得同为法律人的成长轨迹显得千差万别.而律师蓝鼎中坎坷的职业生涯,从一个侧面较为完整反映了近代江西法律人成长的基本路径,也折射这一群体生存发展的复杂环境和频繁变换的社会角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