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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平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9,(4):48-52
非婚同居的主体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在主观上双方具有共同生活互相照顾的共同意思表示,在客观上双方公开持续共同生活达一定期间。而婚外同居是违法行为,不应列入非婚同居的范畴。同时,非婚同居是一种准婚姻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它一种合法行为,建议立法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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