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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坚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18-20
在现实生活中,侵权案件纷繁复杂。构成损害事实的原因多种多样,在对这些原因的认定上,一方面受到人类现实认知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另一方面也面临法的价值判断这一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目的在于为司法实务中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提供理论帮助。 相似文献
2.
论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软件最终用户问题是科技发展给著作权领域带来的一个挑战。为了协调软件著作权人与最终用户之间的利益平衡,构建和谐的软件使用秩序,应当追究最终用户使用侵权软件的法律责任。而解决软件最终用户问题的理论依据应为“拟制说”,而不是“复制说”。在界定软件侵权时,应区分营利单位、政府机关、公益单位和个人,应区分在业务上使用和私人使用,还应区分善意用户和恶意用户,根据不同的情况令使用盗版软件的最终用户受到不同的法律待遇。 相似文献
3.
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是强是弱,对于商业秘密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极为重要。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的相对弱化,严重束缚了商业秘密保护效能的发挥,对商业秘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学习、借鉴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的有益经验,增设我国商业秘密禁令和潜在侵占救济制度,不失为强化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4.
徐伟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1):65-68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侵权责任法(草案)》已完成了三次审议,但从法工委起草的《草案》和学者提出的建议稿来看,我国侵权立法中要如何规定网络侵权尚远未达成共识。网络侵权应采以主体为类型化标准;网络侵权类型中的主体,其侵权规则应已较成熟,且排除与《侵权责任法》一般性规定中规则相同的内容,也要排除只适用于特定侵权客体,可通过民事特别法加以规定的情形。在立法编排中,网络侵权类型应通过以主体为编排标准作出集中规定。 相似文献
5.
作为英美侵权法体系中一项重要制度,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前提是行为本身构成损害诉因。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大致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没有实际损失;二是不能证明具体损失。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不同于小额的实质赔偿金,并且有时可以与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并用。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的功能是,证明原告的个人品质是值得信赖的,进而为原告确认权利,以及寻求败诉方承担诉讼成本。 相似文献
6.
杨志刚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1990,(3)
由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因而给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赔偿责任方面带来许多新的法律问题。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国际公约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有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赔偿责任问题作了较系统的分析。希望它能为正在开展的国际多式联运试验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8.
由于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存在和我国目前行政精神损害赔偿机制不完善的现状,使《国家赔偿法》及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均处于尴尬境地。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行政精神损害立法趋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王宏芹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6,24(5):51-53
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对于维护专利制度、保护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非常重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利害关系人有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三种。对于被许可人的诉讼权利,不管何种类型,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相似文献
10.
论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旻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9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国际私法法规,它广泛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先进理论,成功借鉴了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并充分总结了我国三十年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本文结合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调研,对以一般涉外合同和一般侵权为代表的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分别进行了理论的阐述和实践的总结,并就后续的法律修正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