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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代社会中,非婚同居现象日益普遍,"新同居时代"已然到来。但我国的相关立法却呈现滞后性,这不仅不利于非婚同居纠纷的解决,也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埋下了不稳定因素。试从非婚同居产生的原因、引发的社会问题入手,借鉴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刘国华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86-89
中华民族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根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社会文化生态,维系着中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贵州是多民族省份,各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多样性,维系了贵州各民族长期和谐共居的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使之成为中国民族文化多样、民族团结和谐的典范。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贵州多元民族文化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冲击,一些地方民族经济和文化发展迟滞的令人忧虑的现象,分析其原因,寻求培育贵州多元民族文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对于保持和促进贵州各民族长期和谐共居的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吴国平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9,(4):48-52
非婚同居的主体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在主观上双方具有共同生活互相照顾的共同意思表示,在客观上双方公开持续共同生活达一定期间。而婚外同居是违法行为,不应列入非婚同居的范畴。同时,非婚同居是一种准婚姻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它一种合法行为,建议立法将其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 相似文献
4.
王铀镱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8(3):49-52,111
随着非婚同居人群数量与日俱增,由同居产生的各种纠纷也随之增加,但在我国至今没有可适用的法律供其解决问题。同居人群在社会中包含异性同居、同性同居、已婚者变性后与继续原配偶同居等情况。本文建议,构建与婚姻制度互补的同居登记制度来规范同居人群,既为异性同居中的弱者提供法律保障,又为变性人和同性恋者这些特殊人群提供宽容平等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5.
张洪娟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6(1):76-77
随着"痴男怨女"怨女旷夫"等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广泛使用,不少人往往望文生义,受"怨"字常用义——"哀怨、怨恨"的误导,把"怨女"理解为"哀怨、怨恨的女性",把"怨"读为"yuàn"。其实,"怨女"中的"怨"不是"哀怨、怨恨"之义,而是一个通假字,通"蕴",读为"yùn",是"蕴藏、蓄积"的意思。所以,"怨女"是指"已到婚龄而无合适配偶的女子"。 相似文献
6.
陈定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4):72-75
"网络同居"现象在一部分大学生中滋衍,它在弥补大学生空虚的精神世界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身心建康和人生发展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本文从分析大学生"网络同居"现象的成因出发,阐述了"网络同居"对当代大学生产生的危害,并提出了帮助他们走出"网络同居"虚幻世界的建议。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和社会工作者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加强自我教育,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7.
严灵晶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1,20(3):59-62
文章从非婚同居产生的原因、引发的社会问题入手,借鉴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王素云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2(5):130-132
面对现实生活中大量、复杂的非婚同居现象及由此而产生的诸多问题,立法必须作出回应,廓清非婚同居的内涵,使之与合法的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区别开来;对因非婚同居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应通过立法确认其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吴家林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11,(4):56-61
本文主要以笔者代理过的二个案件为视野,就解除同居后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的四个问题:1、彩礼返还的范围?应返还多少?2、如何理解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的问题?3、该类案件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4、调解在该类案件中的作用?谈一些看法,以求对司法实践有一些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