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杨军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26(2):46-47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而言,二者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二者的界限极易混淆.本文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有关案例的分析阐述了侵占罪和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和盗窃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犯罪对象不同;三是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四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2.
金啟高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4):365-365
强奸后又拿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之定性——被害人尚未失去意志的,以抢劫论;被害人昏迷但是未死亡的,以盗窃论;被害人死亡的,以侵占论。并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3.
刘佳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
贪污贿赂犯罪已成为世界公害。其产生原因:一是社会机制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转轨是其产生的客观原因;二是对权力滥用和社会对权力的失控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遏制的措施是:制定适应改制转轨的刑事法规,堵塞漏洞,严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蔓延;完善社会制约机制,不给贪污贿赂以可乘之机。 相似文献
4.
刘岩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10(5)
侵占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该立法规定本身存在着若干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影响着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及其社会保护功能的正常发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从而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对权利的保护和打击此类犯罪。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模式,对侵占罪的诉讼形式加以改进和完善,采用自诉和公诉两种诉讼形式。 相似文献
5.
褚诗峰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28(1):135-138
自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强制措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检讨和修补尝试,所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基本原则空缺,决定权与法律监督权重叠,立法上的疏漏等。因此,立法者、实务者必须正确认识强制措施的作用,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以良好的人类道德来规范约束自身,促进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刘同庆 《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8,10(3):82-86
在阐明侵占罪法律内含的基础上分析了不法原因给付物,智力成果等五种特殊犯罪对象是否能构成侵占罪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7.
8.
罗军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20(2):36-38
由于各种不同的目的,校园网内盗用IP地址的情况时有发生,给用户工作和网络管理带来了很大麻烦,因此解决IP地址盗用问题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一致认为,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合法持有。但这种观点人为地限定了侵占罪构成的范畴,有违刑法设立侵占罪之目的。事实上,在认定侵占行为的前提要件———持有时,只能对持有作事实上的理解,不能作性质上的判断,即不能够将行为人先前对财物的持有限定为合法持有,只能考虑持有事实本身对侵占罪认定的意义。所以,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持有而非合法持有。 相似文献
10.
许海霞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我国刑法新增的罪名。本文期望通过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方面的分析及其与财经违纪行为、贪污罪的区别,澄清在实践中认定本罪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