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拒绝虚假广告才能拯救媒体公信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发出通知,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 相似文献
2.
从1979年的1000万元到2004年的1238.61亿元,仅仅20多年的时间,中国广告业便创造了一个令世人瞩目的金钱神话。然而广告市场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虚假违法违规广告的大肆猖獗,却从另一个侧面暴露出中国广告业的问题与弊病。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2005年4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等11部门,在北京召开“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拉开了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序幕。中国广告业的总体态势如何?虚假违法广告的产生原因及其危害有哪些?应该如何加强监管?传媒业发达国家的广告监管有那些办法?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为了配合国家11部门开展的“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本刊特策划推出了此专题。 相似文献
3.
4.
5.
我国的广告代理制度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这种制度是把由媒体直接承揽发布广告的经营体制,改为媒介通过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的经营体制。为了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广告活动的体制和机制,1993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进行广告代理制和广告发布前审查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从1993年下半年在全国开展广告代理制试点。在广告代理制下,媒体发布广告和向广告公司提供必要的媒介动态的费用有了保证, 相似文献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