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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关税自主、恢复和保留盐务稽核所的同时,通过变更职权和对洋人任用的变更开始了收回我国盐政主权的活动。南京国民政府当时对我国盐政主权的收回活动,现在看来,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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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扬州御档》中的“奏为两淮中学堂学生毕业照章请奖事”奏折涉及“扬州中学”早期历史,反映了清末新政“办学堂、废科举”的历史事实,体现了江苏地方官员对新式教育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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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两淮盐商参与修葺扬州寺观的活动颇多。一方面,盐商为祈求家财平安,以寺观作为社交空间,逐步融入扬州,实现“在地化”。另一方面,一些佛寺为驻跸之处,是特殊背景下两淮盐商“奉宸”的产物,体现清代帝王和盐商之间的特殊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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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江苏宣告独立,张謇受邀担任两淮盐政总理,意图整顿弊病丛生的清末盐政。针对当时盐政混乱的状况,张謇力主进行盐政的事权统一改革,旨在集中盐税支持中央政府施政。但由于民国初年社会秩序未复,各省各自为政,张謇的盐政改革最终只在江苏地区得到实施,其最终不得不无奈辞职。张謇盐政改革的失败,既是民国初年两淮盐政困境的客观反映,也是当时中国政局动荡的真实写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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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政府机构中始终存在着一个“非正式经费体系”,各机构经常需要通过非正式甚至是非法的手段筹措经费。步军统领衙门也是如此,除官兵吏役薪俸之外的经费,主要来自放贷取息,出租土地、房屋等收入。其中尤以生息利银为大宗,每年可达银33060余两以上。步军统领衙门主要向两淮和长芦的盐商放贷,还自行运营生息。过分依赖生息利银等非正式经费也存在隐患,清中后期盐商生息利银拖欠严重,其他经费也无法保障,步军统领衙门陷入经费无着的境地。清廷束手无策,只能向地方催索,甚至摊派,背后隐藏着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之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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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2):89-96
清代被视为“四大政”的盐政,在国家行政管理中有着极高的地位。长芦盐场毗邻京畿,同时长芦盐税作为国家的重要的赋税来源,所以长芦盐务受到了清代统治者的重视。有清一代,清廷不断对长芦盐务的管理因时因地的进行调整,从最初制度的探索,到直隶总督长芦盐政双轨管理模式的形成,到最后直隶总督总管盐务,直隶总督在其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屡次多变背后的原因是及其复杂的。咸丰十年为管理模式变化的重要分水岭,既有时代的影响,又有清廷主观的意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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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至1913年是皖北地区近代工业的起步时期。近代皖北地区工业起步是艰难的,而且多是轻工业,行业少,资本小,远不能和沿海沿江城市相比。1914年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是皖北地区近代工业的缓慢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皖北工业行业逐渐增多、资本逐步增大,但是发展速度依然缓慢。纵观20世纪初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30多年间的皖北近代工业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其发展速度的缓慢是由封建主义的阻碍、经营不善、兵灾、匪患、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造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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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档案》2014,(3)
嘉庆晚期至道光初年,两淮盐政敝坏,私枭猖獗为诸弊之一。私枭成帮结伙,把持盐课捆掣之所,强行购私发卖,兼有运盐船只,致使正引滞销,国课无着,清政府财政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同时,私枭团伙为了对抗其他私枭以及抵制清政府整顿盐务,多数还组成武装,成为清政府心头大患。黄玉林系江苏仪征老虎颈地方私枭,迫于清政府压力,带同伙犯和船只、盐斤赴官自首,自愿效力赎罪,希图指引缉私得利,但因未能遂愿复萌重占仪征码头贩私之意。为惩儆私枭,道光帝否定两江总督蒋攸铦、新授两江总督陶澍、两淮盐政福森、运司王凤生所议,将黄玉林正法。现从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及军机处上谕档中,选辑黄玉林案专题史料,供研究参考。——编选者方裕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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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元代始,扬州就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厚的渔盐之利,跻身于江淮地区的行政中心,两淮盐场即在其管辖之下。扬州地近两淮,又处于大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处,使其成为两淮盐业的转运中心。清朝为了方便食盐的营运与销售管理,总部设在扬州的两淮盐区,包含长江与大运河之间的地区,这样在贩售数量及利润方面,很轻易地就超过其它地区,两淮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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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清宫扬州御档》一书,所收乾隆七年的奏折百余件,其中有近50件内容涉及是年发生的特大水灾及赈济。这使我们可以通过档案史料及相关典籍记载,较为全面地了解乾隆七年江淮一带发生的罕见水灾的真实情况。灾情惨重从现存乾隆七年初的相关奏折里可以看到,乾隆六年(1741)江淮一带就曾经遭受水灾,以至七年初的奏折仍有数件涉及两淮(六年水灾)赈恤之事。而乾隆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农历,下同)、五月二十二日,两淮盐政准泰等上奏的《奏报淮扬等处雨水二麦情形事》《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