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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义务相对应的便是收货人提取货物的义务,当收货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及时地履行此项义务时,船方应当如何处置这些交不出去的货物,以及由谁来承担因处置这种货物而产生的后果,这就是中国《海商法》(China Maritime Code)第86条所规定的内容。但本条措辞并不复杂的条文,却留下了不少值得讨论的问题,如卸货港与目的港的含义是否一致,如何界定延迟提货和无人提货,其判别的依据和衡量的标准是什么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对本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在此,本文对CMC第86条款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粗浅分析并提出修改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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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作为一部规范海事活动的法律,最早是基于规范海上货物运输秩序而出现的,经过航运的不断发展,成为了一部涉及船员、租船合同、海上救助、船舶碰撞、海事仲裁、共同海损等方面的正规法律文件。但是《海商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应用中由于与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之间的冲突,海上货物运输存在一些法律问题,本文就此探讨了这些问题,以期待制定统一的海上货物运输法,以严格责任为一般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3.
沈晓明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1994,(4)
对大陆与台湾之间“三通”之后产生海事法律冲突的原因及其必然性,大陆与台湾之间海事法律冲突之特点,以及大陆与台湾之间海事法律冲突之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并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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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应属于一种具有极强附随性的担保物权,无须协议、登记或占有,便会在特定海事债权发生之时,附着于当事船舶之上。但就我国《海商法》以及国际立法的规定而言,船舶优先权的附随性却又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其附随性无法在现实中显现出来。 相似文献
7.
基于诉讼时效直接决定着当事人是否具有胜诉权,且海事诉讼时效制度尤其是海事诉讼时效的中断又与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尽相同,从诉讼时效制度设立意义的角度及我国司法现状出发,对海事诉讼时效的中断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共鸣,并对实务界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简述东盟经济贸易发展背景下开设海商法课程的意义、海商法主要内容与特点,在分析广西高职院校海商法教学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基础上,提出高职院校提高海商法教学效果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苌占星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21,(10):107-109
为增强传统课堂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在分析远洋运输业务与海商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课程开发等入手,探索利用超星学习通进行混合式教学.实践结果表明,该教学模式可有效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10.
蔡存强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1989,(1)
本文论述了“船舶碰撞法”的范畴,并就《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法律性质、船舶碰撞司法实践以及IMO和各国有关规则同碰撞法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