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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贪污案件。两淮盐政官员与盐商相互勾结,鲸吞预提纲引余息银两,数额高达1000多万两。由于这一案件涉及钱数之多、时间之长、涉案人员之多,故两淮盐引案被称为"乾隆朝三大贪污案"之一。该案发生在"康乾盛世"的乾隆朝中期,正是清代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乾隆帝对此案极其重视,从案情的发生、审理到定案,连下多道谕旨,亲自参与和直接掌控。笔者借助《清宫扬州御档》(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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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发生了一桩从清朝建立以来最大的贪污案。自封疆大吏到州牧县令,被判处死刑的多达100多人,其中56名被砍掉了脑袋。这就是轰动朝野的甘肃全省官员谎报灾赈、贪污捐监粮的大案。这桩特大贪污案的首犯,就是乾隆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望。王望是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调任甘肃省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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