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流并治在近代云南边疆的全面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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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成.土流并治在近代云南边疆的全面确立[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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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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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通过和平“改土归流”、存土置流等方式,全面确立了土流并治的统治形式。其特点是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土司制度、政权与流官制度、政权同时并存,甚至明文规定了双方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分配。整个民国时期,土流并治遍及云南边疆,形成了一务引人注目的土流并治带。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①土司制度在近代云南边疆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②在近代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土流关系由对立转向统一,外延式改土归流完成了向内涵式改土归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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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流并治 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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