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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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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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举”为分科举人(选拔人才)之意。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用以选拔官吏的制度,始创于隋文帝杨坚时期,于隋炀帝杨广时继续发展,形成于唐宋时期,至明清时制度更为周密,清朝末年废除,共存在了1300多年。考试内容隋炀帝时,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学业优敏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唐循隋制,仍行科举取士制。于进士科外,设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常设科目以及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非常设科目,还有皇帝特别主持举行的制科。武则天在位时增设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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